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1月9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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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银河银泰,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基金净收益的90%,本次分红方案为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1.780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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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银河银泰理财分红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50103,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06年5月11日、2007年2月2日、2007年8月31日、2014年1月27日、2015年1月23日和2016 年9 月28 日实施了六次分红,每10份基金份额已派发红利共计31.30元银河银泰,本次为本基金第七次分红。
2)权益登记日以后(含权益登记日)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权益登记日及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改对此次分红无效。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20年1月13日(不含1月13日)前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品今财富(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咨询办法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
7)其它告知事项
因分红导致的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1月9日
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注: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在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至多分配六次;全年分配比例不低于可分配收益的50%。
1)银河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9670)于2010年1月20日、2011年1月14日、2014年2月20日、2015年1月20日、2016年1月19日实施了五次分红,此次为本基金第六次分红。
3)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最终分红方式以权益登记日之前的最后一次修改为准,在权益登记日及权益登记日之后的修改对此次分红无效。对于未在权益登记日之前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分红。
4)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若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20年1月13日前(不含1月13日)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5)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万银财富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日发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代销网点,以及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销售系统办理相关业务的上证所会员单位。
6)其它告知事项
7)咨询办法: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及费率优惠的公告
根据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基金”)与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蚂蚁基金”)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20年1月9日起蚂蚁基金开始代理以下基金的销售业务。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蚂蚁基金的基金销售系统申购、赎回和定投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
二、适用业务范围
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
三、新增代理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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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开通定投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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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通申购和定投费率优惠基金
1.本次优惠活动自2020年1月9日起,具体活动截止时间以最新公告信息为准。
2.适用本次优惠活动的基金包括以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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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定期定额每期申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
4.投资者通过蚂蚁基金的基金销售系统申购或定投上述基金,可享前端申购费最低 1 折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蚂蚁基金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若申购费率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其规定固定费用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站:
2、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8-200-860
公司网站:
公众号:阿哲项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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