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选,无论哪一国都是不能容忍的,在中国,尤其令人愤怒。如此大规模、高级别的贿选,简直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如儿戏,视法律为玩具。但是如果把辽宁贿选案的发生归结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行辽宁贿选案,或者是体制的落后,显然是偏激了!任何制度都不可能完美,任何制度都需要人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践证明了的适合我国国情的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力的好制度,但这项好制度在某些地方的执行过程中走偏了,走进了贿选的陷阱。面对案发的现实辽宁贿选案,我们不需要遮掩,发现了问题就拿出办法去解决问题,“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就是现在的当务之急!
贿选的发生,让人首先想到的就是监管的缺失,人大的选举不管是哪一个层级,都有着严格的要求,如果每一道关口都能铁将军把关,也不至于有钱就能当代表啊!那么监管为何缺失呢?我想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个口子不是一天两天就能被撕开的!人大代表在很多人眼里也许只是个虚名,不屑去争取,而在某些人眼里却是政治资本,是另一种人生。很多人的不在乎、不计较和某些人的挖空心思、千方百计之间形成了鲜明对比,这两种力量的长期失衡极容易麻痹监管的敏感性,因为监管在这样的氛围中似乎失去了意义。
当然,人大制度在某些地方长期被形式化、走过场也是难辞其咎的。人大制度其根本的目的是要选出人民的代表,让他们代表人民参与国家的管理。但是在有些地方这样好的初衷并没有得到贯彻,选举人大代表变成了形式,人大代表的名额比例中,偏向于一些为当地作出了贡献的企业家和一些有身份的人,选举只是走过场。久而久之,人大制度的严肃性自然便降低了!
不过,个人以为任何制度出问题根子都在人的身上,在辽宁贿选案中,经不起糖衣炮弹的是人,而不是制度,人的主观能动性既可以将纪律法律的网织得疏而不漏,也能“灵活把握、网开一面”,做做顺水人情,关键就看这个岗位上的人站的立场坚不坚定?初心是什么?能不能把好关、守好门?
所以归根结底地看,辽宁贿选案的发生是人大制度的规矩松懈了,严肃性降低了,初心被淡忘了。思想一麻痹,制度的漏洞自然就出现了,金钱也就有了空子可钻。既然病症找到了,我们就得治,我以为切实可行的良方有三剂:
一、学规矩,选合格的人大代表。各地应该举一反三,勤学、真学有关选举的纪律和法律,严格执行选举的制度,严格对照人大代表的要求查找选举中存在的问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确保选举的代表合格达标;
二、严规矩,立刚性的人大制度。规矩就是高压线,谁都没有特权去逾越,规矩立了起来就要执行,“拔烂树”可以为治病树赢得时间,营造氛围。治病树也要讲究方式方法,有苗头问题的要早发现、早提醒,及时咬耳扯袖,避免问题严重化;而对于贿选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把人大制度的刚性立起来。
三、忆初心,让人民能当家做主。人大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这个制度执行的好坏,会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安危。现在党中央下决心查处辽宁贿选案不仅是在展示反腐的决心,也说明在事关生死存亡的事情上已由不得半点含糊了。所以,选举绝不能走走过场,每一个岗位都应该选用忠于党的事业,不忘初心的人,每选一个代表也要经得起人民的检验,看看他究竟能不能代表人民行使权力?
有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了问题不能发现、不敢发现、不愿发现,发现了又手足无措,听之任之,那样早晚会出大事。所以辽宁贿选案后,我们的当务之急就是“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让全国各地引以为鉴,让人民不要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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